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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二)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第一百零五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三条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违规将被“双罚”,离职后可追责《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及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法律责任以及违规处罚措施。在处罚原则上,银保监会依然施行的是“双罚制”,既处罚机构,又处罚个人。以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为例,一旦出现此类情况,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至销任职资格处分,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本规定中有关“5日”“10日”“15日”“20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 年月 日起施行,原中国保监会2009年9月25日发布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5号)、2013年1月6日发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2号)、2013年4月27日发布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保监会令2013年第7号)、2000年8月4日发布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144号)同时废止。

除此之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5类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股东。具体来看,分别为:1.最近5年内受到刑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2.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3.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或者最近5年内具有其他严重失信不良记录;

2016年,亨通光电预付款暴增,而资金流出对象主要是凯乐科技。而2016年,正是凯乐科技的资产负债率最高的一年,突破75%。凯乐科技是个啥样的公司呢?在《上市18年讲了18个故事:凯乐科技流动性之雷》一文中提到,凯乐科技喜欢讲故事,而且存在客户和供应商是关联方,资金自循环的问题。

下半年楼市调控趋严已成为业内主流观点,但笔者认为即便将面对进一步严苛的调控政策,我们对楼市走势却不必过度悲观。因为近期在货币政策层面,我们看到了新的变化。7月23日,央行通过MLF实现净投放5020亿,创有纪录以来最大单日MLF操作规模,结合央行在4月已开展的降准措施,说明宏观的去杠杆政策已向稳杠杆方向转变,年内继续降准或降息的概率较大,货币政策的边际放松无疑对楼市将产生积极影响。尽管政府强调要严防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但当上下游行业流动性得到保障,房企资金紧张的局面也将大概率缓解,房贷政策也有望得到改善,这些可期的变化都将对整个楼市形成利好。从当前的经济形势看,出口和消费这两驾马车对经济的拉动有限,所以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再次成为稳定经济的中坚力量,尽管调控要严打房价过热,但也会避免打压过猛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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